发布时间:2020-05-07来源:办公室索引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省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宁波市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相应措施,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开展全面调研,并督促各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每座水电站开展综合评估,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的评估意见。
二是核定报批“一站一策”。组织各地做好清理整改方案编报工作,形成“一站一策”,并组织完成报告审查上报。根据“一站一策”成果调整核定清理整改总任务,明确整改类140座、退出类31座。
三是启动开发监管平台。全面启动市级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明确监管范围、内容、功能、时间及模块互通等要求,并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统一纳入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平台。
四是做好汛前检查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分9个小组对全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落实、安全运行等防汛措施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相关整改情况。
五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市水利系统于去年下半年集中开展小水电“百日攻坚”行动,有效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干出攻坚高效率,跑出追赶加速度,全面扎实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六是超额完成销号任务。明确目标,紧盯销号任务,组织协调小水电清理整改过程中的环评、整改销号有关事项。截至今年一季度已完成34座小水电清理整改销号任务。